强奸罪
强奸罪简介
强奸罪是一项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,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和性自由权,会给被害妇女造成伤残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,是刑法重点整治罪名之一。
强奸罪立案标准
《刑法》第236条规定,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强奸罪成立的前提,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和意愿,判断是否违背,要结合发生的时间,周围环境,还有性格、体质各种因素综合分析,不能将她自己事后的一个抗拒,做成主要表现。
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比如说呆傻妇女,精神病患者发生关系的,那么其没有正常表达自己真实意愿,因此无论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。
强奸罪量刑标准
《刑法》第236条规定,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强奸妇女,皆因幼女有下列情形的,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1,强奸妇女,奸淫幼女情景恶劣的;
2,强奸妇女幼女多人的;
3,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,奸淫幼女的;
4,二人以上轮奸的;
5,奸淫不满十周岁的,造成幼女伤害的;
6,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,造成其他严重后果,违背妇女的意志,与暴力行为或者其他手段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违背妇女的意志,与暴力行为或者其他手段,强行发生性关系行为是一般男子,教唆、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,也可以构成共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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